中文版 ENGLISH
  首页 > 飞科空间 > 飞科文苑  
  飞科文苑    
       
  行业新闻  
  飞科动态  
  飞科文苑  
  法律法规  
  文本下载  
  如何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作者:郭晶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以下简称“马德里协议”)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议”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止20031023日,马德里联盟共有74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1892414日签订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现有的协议成员国分别是瑞士、古巴、德国、西班牙、法国、克罗地亚、匈牙利、意大利、等。《协议》要求使用的语言为法语。

1989627日,又在西班牙马德里签订了《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有关议定书》,申请人指定的国家包含至少一个纯议定书成员国时可以选择使用英语或法语。

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向马德里协议和议定书成员国申请注册,手续简单方便、省钱。申请人可以就一个商标,递交一个申请,按国家数缴纳费用,在马德里协议和议定书成员国范围内指定商标保护的国家。

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与逐一国家注册方式的比较:

1、手续的简便程度                                                         

如果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商标申请人可仅通过向主管局提交一份申请而在多个被指定国同时获得商标保护,申请手续比较简便,相比来说逐一国家注册的手续要烦琐一些。

2、所需费用

马德里注册须缴纳基础规费,每增加一个指定国家,再增加一定的规费。前述均指协议书成员国,如果指定议定书成员国,规费单独计算。

逐一国家注册的费用情况则视国家不同而不同,比如日本、沙特阿拉伯就最贵,要4000美元左右,东南亚国家就便宜一些。

货币:瑞士法郎,汇率17

3、所需时间

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规定的期限内(依照协议书为12个月,依照议定书为18个月)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如果逐一国家申请注册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所需的时间不等,如法国、缅甸、丹麦、英国为半年,以色列及中国香港为一年,赛浦路斯为四年,印度为五到六年。

4、注册范围的限制

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偏重于欧洲国家,一些同我国贸易联系密切的国家,诸如加拿大及东南亚国家目前还不是成员国。我国企业无法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在这些国家取得商标注册;逐一国家注册是直接向该国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基本上不受前述的限制。

5、对基础注册的要求

马德里协议规定,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其国内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国内未经商标主管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申请人不得将其申请国际注册。而《议定书》则规定,申请人不但可以以其商标在原属国的注册为依据,而且可以以其向商标主管部门递交的国家注册申请为依据,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如果通过逐一国家注册方式申请注册商标,大多数国家对基础注册不作要求,只有少部分国家对商标的实际使用有要求,例如美国,申请人对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已经实际使用,或者准备使用该商标,才能申请注册该商标,注册之后,申请人还要在一定期限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在持续使用该商标。

6、注册证

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注册商标,申请人不能得到各指定国家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如果需要得到注册证明(例如申请人的商标在指定国家被他人侵权,要向指定国家主管机关投诉时),必须向该指定国家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由该国家的主管机关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通过逐一国家注册方式注册商标后,可以取得该国颁发的商标注册证。

申请商标马德里注册,商标图样和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必须与国内注册(或申请)完全一致。所需材料和信息

1)申请人的中、英文名称或姓名;

2)申请人的中、英文地址;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国家商标局出具的国内商标注册受理证明文件;

5)商标图样;

6)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7)商标代理委托书。

国际商标申请

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议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根据自己的需要在一国、多国或全部成员国内申请保护。

申请国际注册,可以直接到商标局或者邮寄办理,或者委托代理组织办理。但申请办理马德里协议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则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

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首先要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在中国有住所。

3、拥有中国国籍。

申请书的填写及注意事项 :

()《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的填写

1、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氏和名字;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写明中文全称及拼音(用外文译名代替拼音的,直接注册该译名)

2、申请人详细地址:包括通信地址、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3、商标申请日期、申请号、商标注册日期、注册号。

4、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英国的,即视为其声明在英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

注意事项:

1、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是指依照协议或议定书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并应至少指定一个缔约方,但不得指定中国。

2、以商标注册或者已初步审定为基础申请国际注册的,可以指定任一协议和议定书缔约方。

3、以国内受理的商标申请为基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只能指定纯议定书缔约方。

4、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必须与国内商标注册人名称一致。

5、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图样必须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图样完全相同,规格为2×2cm--8×8cm之间。如商标为彩色的,应用文字指出商标的颜色及其组合。

6、申请书中填报的商品或服务不得超过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并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的类别顺序排列。

7、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包括多个类别,但超过三个类别的,需缴纳附加注册费。

8、商标或其一部分由非拉丁字母、非阿拉伯数字或非罗马数字构成的,应注明其音译,音译应符合申请书所用语言的发音规则,并注明相应的译文。

9、申请人在指定至少一个纯议定书缔约方时,可以选择法语或英语作为今后的收文语言,否则只能用法语。

应附有关证件:

1、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或商标局出具的《商标申请受理证明》一份。

2、要求优先权的,应附优先权证明。

3、《代理人委托书》。

4、商标图样2,不大于8×8cm,不小于2×2cm

5、在中国无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无住所的中国侨民,应附经公证的中国国籍证明一份。

()、逐一国家商标注册申请

逐一国家注册是指企业通过代理人或经销商或其它方式,到国外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办理商标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以下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必需按逐一国家注册方法进行:日本、泰国、缅甸、印度、柬埔寨、阿富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巴西、科威特、黎巴嫩、老挝、约旦、墨西哥、哥伦比亚、智利、伊朗、阿联酋、南非等。

提供优先权证明

优先权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甘一申请人向两个以上国家分别提出同一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若不超过六个月,可用第一次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申请的日期,以取得优先申请的权利。如我国某一申请人于199811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国内注册申请,继而又于199871日前向名国商标主管机关就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那么这个申请人便可要求优先权,以第一次的199811日的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的申请日期。

 

 

 
     
 
链接:
飞科艾普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50719号
免责声明